日前,廣州美術學院教授馮峰的作品涉嫌抄襲,遭受爭議。

1月15日,有網友發布一則微博“這真的是廣美教授做的事情?”,引用的視頻來自今年元旦廣州美術學院跨媒體藝術學院院長馮峰在廣州舉辦的“鴨兔元旦”展覽。網友發現,部分作品和家喻戶曉的“米菲兔”驚人相似。
廣美教授馮峰抄襲米菲兔,標簽當晚即沖上微博熱搜榜。
米菲中國官方微博16日表示,近期米菲官博收到了許多網友對于某展覽的詢問。“對所有喜愛miffy米菲的朋友們說一聲謝謝!米菲官博也會在第一時間更新事件發展動態。”
截止目前,#廣美教授馮峰抄襲米菲兔#話題閱讀量達1.5億。
是藝術解構還是抄襲?
自網友在微博質疑該系列作品后,一時間引發網友熱議:“給米菲兔加鴨嘴巴就當做自己的作品了?”“這到底是藝術解構還是抄襲呢?”
16日晚8時,馮峰在微博首度回應:“藝術創作是一種社會研究,一切我們熟悉的商業符號都屬于公共知識和信息,都是藝術創作的詞匯。”
雖然有不少網友表示疑惑、義憤,但也有網友表示不完全將其認定為“抄襲 ”。微博網友說,“在名畫臨摹加個有特征的東西然后署名確實是一類專門的藝術形式”,它“不是‘繪畫作品’而是‘美術研究’”。
據悉,米菲兔誕生于1955年,是荷蘭畫家迪克·布魯納創作的經典動畫人物,深受全世界各地小朋友的喜愛,不少人是“兔米”。所以,馮峰的《鴨兔元旦》1月起剛展出,就被網友指出“抄襲”。
對此,馮峰表示:“我是用公共符號再創作”,“我覺得米菲和其他的所有的這種商業符號都是一種公共知識,這些公共知識和信息也都是我們藝術創作的詞匯”
也就是說馮峰不認為自己是抄襲,而是把米菲兔視為公共符號進行再利用。的確,當某些著名作品流傳已久、廣為人知,就有“公共”意味。
不過,藝術家利用公共符號再創作,涉及一些核心問題,比如說還算不算自己的作品,是否侵犯原作者的權益?顯然,馮峰認為“鴨兔”造型是自創作品。至于是否侵權,則取決于米菲兔版權方是否起訴,司法機關如何裁決。
而Miffy米菲中國對于是否要追究侵權問題也沒有明確表態,其官方微博只是表示,近期米菲官博收到了許多網友對于某展覽的詢問,也在第一時間更新了事件發展動態。因此,能否進入司法程序是個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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