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專業回收各類小轎車_回收各類小轎車,上門回收各類小轎車報廢車回收的發展還任重道遠!
當前,我國汽車報廢標準遵循的還是2001年由國務院頒布的《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其中對不同車型的使用年限進行了詳細的規定。按照這一規定,包括摩托車、農用運輸車在內的汽車,如果達到國家報廢標準,或者雖未達到國家報廢標準但如發動機或者底盤嚴重損壞,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或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都將進行報廢處理。
然而,對于大多數中國購車者來說,購車是一筆巨大的開支,即便是在汽車接近報廢期限時,很多車主也舍不得換車,更不會將汽車送進
報廢汽車回收中心,而是希望盡可能多開幾年,哪怕是冒著一定的安全隱患。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當前報廢汽車獲得的補償費很低,遠遠提不起車主的興趣。
從2009年開始,我國調整了部分車型老舊汽車報廢更新的補貼標準,以調動車主報廢舊汽車的積極性。比如說報廢大型載客車的補貼標準,由原來的6000元提高到了1.8萬元。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報廢汽車回收的情況,一些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短時間內出現了車源增加、效益提升的現象。
然而,由于以舊換新的車型范圍限制過嚴、補貼金額少、手續復雜等原因,這一政策并未帶來持久的助推力。像以舊換新的車輛主要是針對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輕、微型載貨車和部分中型載客車,限制條件太多;補貼金額雖然較以往有了明顯提高,但與車輛轉讓出售相比,還是沒有絕對的吸引力;由于補貼金額并不是現場發放,而是需要申請的車主辦理一系列審核手續,非常復雜,這也把很多車主拒之門外。上門回收各類小轎車請咨詢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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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回收各類小轎車參考國外回收報廢車的經驗
經驗一:誰生產誰回收的報廢汽車處理模式
這種模式受到很多國家的青睞,在德國等歐洲國家,汽車制造企業在新車上市之前,必須出具一份證明,確保即將投入市場的新車的材料回收率和可利用率達到一定標準,否則就拿不到市場準入許可證。
在日本,汽車生產企業必須承擔一定的回收任務。根據日本《汽車回收再利用法》規定,汽車生產廠家有義務承擔汽車殘渣、氣囊等指定零部件的回收利用以及處理工作。據了解,在豐田等大型汽車生產企業,都已經設立了專門的報廢汽車回收部門來處理這一工作。此外,政府還會根據回收情況獎勵汽車生產企業,刺激他們的回收興趣。
經驗二:完善的回收法規和有效的操作程序
汽車業內專家認為,與歐美日等汽車發達國家的汽車回收法規相比,我國的相關法規和標準至少落后四五年。以日本為例,在上世紀90年代“豐島事件”后,日本開始將報廢汽車處理納入日程。2005年1月1日起,一部專門針對報廢汽車回收處理的《汽車回收再利用辦法》出臺。
在這部法律中,除了政府機構之外,非政府機構汽車回收再利用促進中心等也被納入到管理機制中,實現了政府和非政府互補的方式進行聯合管理。最重要的是,這部法律明確了報廢汽車處理流程,即車主———收購公司———拆解公司———破碎公司———最終處理公司。對于各個環節負責機構的責任和承擔的費用等也都進行了詳盡的說明。此外,在實際的回收過程中還引進了先進的電子目錄系統,通過對每一輛車進行標號,確保汽車回收處理的整個流程萬無一失。
經驗三:數量眾多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無論美國、日本還是德國等歐洲國家,數量眾多的回收企業是報廢汽車之所以得到有效處理的基礎,而在我國,回收企業的數字少得可憐。
據了解,目前日本的汽車拆解公司大約5000家,其中超過4/5都是月拆解量低于50臺的小型回收企業,破碎公司140多家、粉碎機180多臺。在美國,這個數字大得驚人。目前美國的報廢汽車拆解企業超過一萬家,零部件再制造企業超過兩萬家,還有200多家拆后粉碎企業。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只有不到500家。
湖南專業回收各類小轎車_回收各類小轎車,專業回收各類小轎車個人報廢機動車需提交什么:
1.報廢機動車的行駛證原件,報廢機動車號牌兩面(掛車一面),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如丟失需填寫機動車補領牌證申請表。
2.報廢汽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外籍人員需提供有效期內護照復印件,在京居住證明復印件。
3.如果是事故車應將事故解決完畢后,提供交管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復印件。
4.如果是火災車應提供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證明復印件。
5.個人提供的報廢車輛要完整,無發動機號、車架號的車輛無法辦理報廢手續。附近回收各類小轎車請咨詢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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